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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鳳雲 在派出所,在惡警逼迫下,我說出大法弟子不應說的話。孩子在外邊因為我說的甚麼話我都不知道。總之,一切聲明作廢。今後在正法最後的時間�堙A我要努力精進,要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事,彌補以前的損失,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2/538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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