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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林秀忱

    我今年65歲,是1995年10月得法的。學法後,一身的病都好了;我明白了人為甚麼活著,我下決心修煉。但在1999年7.20以後,由於受家人干擾,被魔鑽了空子,把一些大法的書燒燬了。修煉中也有一些順應邪惡的行為,我自己非常後悔。99年12月我去北京上訪,被當地警察非法押回拘留所,並要求家�堨�3000元押金,而且還用電棍多次電。5個月後,惡警說如果想回家,再交2000元押金,家中親人背著我前後共交5000元錢,拘留所才把我放回家。回家後,我堅持學法煉功,講真相、發正念,堅修大法心不動。我現在嚴正聲明:自己以前所做過的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今後,我要繼續堅定修煉,助師世間行! 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5/54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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