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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亞新 我是97年年末得法的,大法在我身上顯示出了神奇的力量。但有一事我始終覺得愧對師父、愧對大法。我原來在單位是搞宣傳工作的,在7.20以後,迫於形勢,在高壓下,我違心地寫了“揭批大法的標語”,還代人寫了“保證書”。這是違背大法的,是學法不深、心性不高的表現,對不起師父,為此我鄭重聲明,本人以前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從今以後我要加倍學法,發正念、講真相、精進實修,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5/540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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