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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文香 在4月24日下午,我在往電線竿子上貼不干膠小條,被惡人報警抓到派出所。4點多∼8點多,我一直向警察面對面的講真相,後將我送到看守所。在監室裡我一直不放棄修煉,每天背法,煉功,發正念。並在勞動時向號裡的犯人講真相。全號人都能能認識大法好。有的把法抄下來,有的背下來,並表示出去以後一定按大法要求去做,做個好人。我在看守所共23天。家�媬邞B好友是常人,他們對我被抓很不理解。哭、鬧吃不下飯、睡不了覺。怕我受甚麼委屈,又怕他們背了黑名等等。後來管教找我談心。我知道了消息。在他的誘導下,寫了一分所謂的“保證書”。現在嚴正聲明所寫的“保證書”,一律作廢。我又回到正法洪流中了。作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接受以前的教訓,更加理智、智慧地講真相,救度眾生。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6/541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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