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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朝陽 在邪惡迫害期間,我做過兩件事。我覺得很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弟子的稱號,一件就是我寫過的所謂“悔過書”,一件就是由於書太多,我怕收走,把書籍的封面、師父的法像撕下燒了。現在回想起來真是愧對師父。現在我嚴正聲明:當初我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8/542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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