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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維霞 2002年夏,惡警闖到家中,強迫我寫“五書”,不寫就被帶走,由於當時學法不精進,沒能從法上認識法,沒能認識到邪惡迫害的根本目的,沒能用本性的一面證實法,從而向邪惡妥協,違心地寫了“五書”,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現嚴正聲明,當初所做所寫一律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告訴我們的三件事,學好法,發好正念,講清真像;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牟7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9/542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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