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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國華 由於正念不強,在2002年4月邪惡瘋狂迫害大法時,我去派出所給兒子取身份證,邪惡之徒逼迫我按手印,當時我沒嚴肅對待,配合了邪惡,做了大法弟子決不應該做的事,給大法造成了損大。現嚴正聲明,以上不符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要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9/542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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