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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秦英 在99年720後,我存在嚴重的怕心,銷毀了大量的師父的講法碟、磁帶等,還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能做的事。我已認識到這是嚴重的犯罪,對不起師父。我一度處於消極退卻中,由於師父的慈悲救度,同修的幫助,我猛然醒悟了。我聲明:凡是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廢。我要遵照師尊的教導,用心做好三件事,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努力達到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標準。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2/544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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