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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愛麗 我在2002年9月25日早5點50分被派出所抓去,因堅修法輪功,被送看守所、拘留所、610洗腦班,在邪惡迫害下,由於自己心性上的原因,有對大法不負責,對自己、對眾生不負責的行為,說了不應該說的話,做了不應該做的事,在“保證書”上簽了字。一想起此事自己就萬分難過,慚愧,對不起偉大的師父。現在嚴正聲明:“保證書”作廢。在今後的正法與修煉中,我要加倍彌補自己的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7/546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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