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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靜玉 我1996年得法,修煉前渾身是病,修煉後身心得到了健康,是法輪大法救了我,從此我決心堅修大法到底。99年7.20以後,當權壞人強制寫“保證”和“揭批材料”,我在壓力下寫了。2001年6月所在單位要送我進洗腦班,不去就得寫“保證”,在威迫下親人代寫了。我很難過、也很後悔。我嚴正聲明在強制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一定要學好法,發正念,堅修大法跟師父回家。加倍彌補,緊跟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7/546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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