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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白朝芳 因進京上訪,兩次參加法會,被非法判刑,在邪惡的高壓下,自己起了求安逸的心,特別是聽信了邪惡的謊言,從而理智不清的寫下了“悔過書,揭批和思想認識”,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在此我嚴正聲明凡是在教所內所寫的一切“材料”全部作廢。我全盤否定這一切,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7/546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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