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劉金英

    因自己修煉的不精進,對發生的4.25事件和7.20有些地方認識的不清,不知道該怎麼做。當時派出所非法抄了我三次家,把幾本大法書和煉功點的橫幅、介紹大法的圖片都一塊抄走了。這是我的私心太重造成的。另外我還違心地寫了“保證”,給大法造成了損失。特此聲明作廢。以後一定要精進實修。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0/54867.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