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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金英 因自己修煉的不精進,對發生的4.25事件和7.20有些地方認識的不清,不知道該怎麼做。當時派出所非法抄了我三次家,把幾本大法書和煉功點的橫幅、介紹大法的圖片都一塊抄走了。這是我的私心太重造成的。另外我還違心地寫了“保證”,給大法造成了損失。特此聲明作廢。以後一定要精進實修。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0/548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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