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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倪桂芬 我九六年得法,由於當時學法不深,不知道精進,在邪惡迫害大法時,在鄉幹部的逼迫下在他們寫好的“保證書”上簽字說“不煉了”,現在,我認識到這是對大法的犯罪,真是愧對師父對我的慈悲救度。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對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堅修到底,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0/548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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