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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梁麗華 我是98年11月修煉法輪功的。2002年4月8日當地惡警私自闖入我家將我綁架,打我臉,但我沒動搖,4月29日把我送拘留所,強行洗腦,在親人寫的“悔過書”上按了手印。我嚴正聲明在拘留所裡所做、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廢。重新開始修煉大法,匯入正法洪流之中,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渡。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0/548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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