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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陳學達

    我學習師父《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的經文後,深刻認識師父始終是慈悲的對待眾生,對待大法弟子。師父告誡我們:“我看這個迫害和你們在被迫害中證實法的這件事情也都到了後期了。時間不多了,那些沒做好的,你們自己要想一想,你們真的要想一想自己。” “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這樣做,環境就不是這樣了。”(《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如果一個修煉者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放下生死之念,邪惡一定是害怕的;如果所有的學員都能做到,邪惡就會自滅。”(《去掉最後的執著》)我對照師父的告誡深刻檢查自己,我修煉七年多了,做了很多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

    1、在99年10月初,邪惡猖狂時,我由於怕心,配合了邪惡的要求,邪惡叫交大法的書,我把一本《轉法輪》書燒燬大半本,這本燒的《轉法輪》交到礦裡,說我把書都燒了,就這樣掩蓋過去了。現在回憶起來,大法書是不能燒的,應該抵制邪惡的要求。尤其我是大法弟子,怎麼能把指導我修煉的書毀了呢?這是最大的犯罪。

    2、我在99年10月份去北京洪法時,被惡警把我們抓回拘留所進行迫害,在這期間,邪惡迫害我,讓我告訴北京同修住址,我沒有抵制住邪惡的要求,使同修被抓。

    3、在99年拘留所期間,我也寫了“保證書”,配合了邪惡的要求。上述的罪過,我深感內疚,痛恨自己,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我要牢記這次深刻教訓。在修煉的路上,堅決按照師父要求去做。“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這樣做,環境就不是這樣了。”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感謝師父的慈悲安排與救度,讓我有加倍彌補的機會,來挽回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1/54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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