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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羅振才

    我於1998年10月份得法修煉。1999年7月22日大法弟子們紛紛走出來正法。我也於1999年11月30日到當地公安部門向它們講清真象,當時它們勸我一整天,只要我說一句不煉它們就可以放我回家。由於當時我沒有配合它們,最後被非法拘留15天。在這15天裡,我一有執著心,師父就點化我。有時真是悟到沒做到,正如師父所說的明知故犯,最後由於怕心和其它執著心太強烈還是寫下了“保證書”。回到家�堣妨嶀S非常痛恨自己沒有過好關,想一想這又能怪誰呢?都是自己不精進,沒有把自己真正當成修煉的人造成的。後來又聽那些自以為圓滿的邪悟者的話,我真不知如何做了。真如師父所說“執著太重迷方向”(《心自明》)。一年多我一直不能靜心學法,一直在消極等待,現在想起來不由自問:我等待甚麼呢?我在等正法結束時,師父帶我圓滿嗎?我對過去的不清醒感到痛悔。我不能再這樣下去了,在今後的正法和講清真像中我要加倍彌補過去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對在邪悟中寫過的“保證書”特此聲明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1/54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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