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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繼紅 我於1998年3月修煉法輪大法,通過修煉大法,沒過多久我的身心都起了很大變化,人比以前精神多了,鄰居們也都說我煉法輪功不跟家人生氣、吵架,比以前變年輕了。可惜好景不長,1999年12月去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50多天,家人送給辦案人員1000元現金,才保釋回家。2000年9月20日又被非法拘留半個月,每人交1700元生活費,聽說是怕我再去北京上訪。2001年6月20號被邪惡誘騙到洗腦班,開始我很堅定,可是由於學法不深,人的執著太強,站在了人的基點上看待大法,寫了“悔過書”,和“揭批材料”,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回去後大法的法理一直指導我,對照大法,使我深刻認識到我符合了邪惡舊勢力的安排,辜負了師尊的慈悲苦度。今天我特此嚴正聲明:從2001年6月23日起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今後堅決按照師尊安排的修煉道路修去一切人心與執著,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勇猛精進,返本歸真,早日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1/549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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