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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翠萍、莊洪明 因被惡人舉報,於2002年9月9日被公安局非法抄家,又強迫送看守所非法關押40天,惡人多次逼供,但我們心中只有一念:講清真象,大法好!惡人無招法,只能用勞教、取保候審,又逼我兒子寫了兩份“保證書”,在此我們嚴正聲明作廢。全面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堅修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549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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