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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淑華

    我因發傳單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期間,因執著心、怕心放不下,邪悟了。回來後在同修的幫助下,在法上認識法,我又重新走上正法之路,我對在勞教所的所作所為,深感痛心、愧恨、內疚。為此我嚴正聲明,以前在勞教所期間所說、所寫的“四書”,作廢。從此以後,我要堅定修煉的信心,正念正行,在證實大法的路上一修到底,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55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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