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秀芳 我於2003年3月13日,在馬路上張貼傳單,由於法沒學好,正念不足,起了歡喜心,被邪惡鑽了空子。被非法關進拘留所十一天,在拘留所裡常人的心太重,自心生魔導致了邪悟。這完全違背了大法的要求。還說了作為大法弟子不應該說的話,現在很後悔。在此聲明,以上在邪惡迫害、壓力下,包括我和孩子及丈夫所說、所做的背離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以後我加倍學法,堅修大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3/55070.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