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振雲 我是1997年得法,未得法前身體有腰間盤突出,腎炎等病,行動不便,經過煉功不長時間,身體的病不治而癒,身心受益,全家歡樂。我用“真善忍”的法理約束自己,按李老師的教導做好人,做更好的人。法輪大法是多好的功法。在99年4.25天津抓大法弟子,我去北京上訪,回來後繼續修煉法輪功,在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法輪功學員,我又開始去北京上訪,回來後讓寫“保證書”,不讓煉了。由於學法不深,因為“怕”,寫了“保證書”,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聲明所寫的“保證書”作廢。以後按師父講的三件事做,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5/5514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