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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美春 在邪惡迫害大法的四年多來,我愛人因做大法工作被邪惡迫害,曾四次入獄並判了刑,使我受到極大的壓力。我由於學法不深,不能在法上認識法,在情的帶動下,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現聲明我所講、所做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師父,走好最後的正法之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6/551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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