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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都興千 我是97年得法的,雖然學法的時間不短,但是我修的不好,每當面臨考驗時,就失去理性任邪惡擺佈,根本就不配做師父的弟子。但是慈悲偉大的師父並沒有拋棄我,“特別是那些沒做好的、走出來晚的,一定要抓住最後的機會做好,邪惡真的沒有了的時候,這件事情就結束了。”(師父《在2003年美中法會上的講法》)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全部作廢。做一名合格的真修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7/552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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