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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顧思義

    我因2000年元月進京上訪被江氏集團非法判勞教二年。由於學法不深,導致邪悟,寫了所謂的“悔過”。儘管回來後,自己並沒有放棄法輪大法,也積極的做了一些證實大法之事,但是並沒有從根本上認識到自己嚴重的錯誤,並對同修們勸我寫聲明一事不以為然。認為:在監牢裡承受不了痛苦寫“悔過”,出來後就聲明如何如何很虛偽,何必走那個形式呢,行動上多體現一下比甚麼都強。最近我學了師父《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受到了很大的震動。師父說:“就是所有干了對不起大法弟子身份事的這些人,你們最好自己把它公開說出來,這樣呢,會消去你們很多東西,同時也會使你們自己痛下決心。”這段話如滾滾驚雷把我從迷茫中震醒。我下決心莊嚴聲明,以前我所寫的各種“悔過”之類的東西一概作廢。徹底回歸修煉大法行列,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8/55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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