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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長江

    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因發放真像資料被抓,在看守所關押11個半月後被非法勞教三年。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精,有很多執著心、怕心等沒有去,在勞教所被誘騙、洗腦。出來後在同修的幫助下,通過學法幡然醒悟,決心堅修大法,用實際行動加倍彌補自己的過錯。特此聲明:我在勞教所所寫“四書”全部作廢。目前我已投入到正法洪流之中。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8/55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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