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梅瓊 我於二000年至二00一年在天安門證實大法經歷了一點體會,在天安門打橫幅被抓,非法扣留幾個小時釋放,繼續堅持證實法。後來被惡警發現抄家(學員家)。學員的財物,大法資料全抄光,押送派出所,一夜半天不准坐、睡。之後,押送看守所一個月。那�堣H多沒地方睡,只能站著、坐著睡,整天整夜二十多天。惡警的毆打不計其數,用最厲害的電棍打。拿來自來水管也對我的後腦杓打,我甚麼感覺也沒有,只聽到一聲響,回頭看是一根自來水管。之後釋放,無家可歸,身上又很少錢,將要過年,其它地區的學員找不著,只好睡街邊,肚子又餓,身上穿的衣服稀少,若不是師父保護,我已被打死、電死、凍死在北京。大年初一我又到了天安門,被扣留一個星期送回本地區看守所。親人為我消瘦的面孔使我逐漸有邪悟的念頭,寫出了違背師父,違背大法的語句,而且還認為自己選擇的路是正確的。在看守所和其它的學員講洗腦是對的。被釋放回來還干擾自己的愛人學法。真是罪加一等呀!我以前認為,嚴正聲明是一種形式,只要自己實修,按照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做到位就行了,經過學法以及學員的提醒終於悟到了,認識嚴正聲明的重要性。現在聲明我在修煉的道路上留下一個個污點全部作廢。偉大慈悲的師父點醒了我,把我從地獄里拉起來。我對不起師父。我要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0/55433.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