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文華 我1997年得法。因99年10月到北京上訪和2000年8月發真相資料,被多次非法關押,後送到勞教所。由於自己正念不足,又有很多掩蓋很深的執著心,被邪惡利用走向邪悟。在邪悟的這段時間,被魔利用、理智不清的說了對師父、對大法不好的話,甚至干了許多魔想幹而幹不了的事。例如去轉化其他學員、檢舉揭發曾和自己一起做真相的同修,破壞了一個資料點,還以為自己做的是正確的,由於以上的種種罪惡的表現符合了邪惡,於2001年4月31日被提前解教回家。 回家後,由於不學法,思想中牴觸明慧網資料,在常人中越陷越深,在矛盾和痛苦中度日,甚至幾次有輕生的念頭,但內心深處還有一點正念:認為這樣做不符合大法的要求。而在夜深人靜時心�堣S默念師父的經文,也許正因為偉大的師尊見我還有一點點正念,終於在今年6月底的一天,一位同修拿來了師父於2003年溫哥華的講法,我當時看了後,已知道自己以前是錯了,走向了邪悟。馬上又陸續看了師父在其他各地區的講法,更清楚自己已犯了不可饒恕的罪,我痛哭流涕,深知對不起苦度眾生的師父,對不起造就我一切的宇宙大法。由於在電視台多次錄像,給大法帶來了負面影響,在關鍵時刻,背叛了師父、背叛了大法、傷害了許多大法弟子。現在我發自內心的懺悔,向慈悲的師父、向我傷害過的同修認錯。我要回到師父身邊,回到大法中來,用我的行為彌補我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1/55477.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