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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淑玲 我1995年得法,初期向世人講清真相時我人心很多,怕心重,心態不穩,撞上邪惡之徒。在派出所我表面上挺穩,可總擔心從此不能學法煉功了,警察反覆問我同修有誰,我說自修自煉,不認識誰。後來警察讓我簽字,並讓我寫“保證書”,我跟他們玩了個文字遊戲,其實這也是向邪惡妥協,愧對師父。在此我嚴正聲明我寫的“保證書”和簽字的東西一律作廢。今後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1/554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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