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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蓋秀英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在勞教所的高壓下走向了邪悟,做了很多錯事,寫過“決裂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回來後,由於沒能好好學法,說過“不修煉”的話,被強行簽過“不煉了”等有損於大法形象的東西,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現在聲明我以前做的對不起大法的事,統統作廢。我今後一定要加倍努力,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1/554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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