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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郝躍珊 我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依據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在2000年春節前夕去北京信訪辦上訪。途中被非法關押後送回當地拘留15天,單位開除公職。由於害怕單位領導、同事和家人受到牽連,在壓力面前,在執著心的驅使下,在“不煉功”的文字材料上簽了名,還說了有損於大法的話,愧對師父和大法。現嚴正聲明:過去寫過、說過、做過的一切有損於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法輪大法是正法,今後我一定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9/104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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