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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存峰

    去年八月八日傍晚,公安局國安大隊將我非法刑事拘留,並將我送進了看守所第5號監室。在看守所裡由於我的一位同學在這裡做值班民警,更由於我心性太差,對邪惡妥協。在監室裡有的犯人說了很多誣蔑大法的話,還要我說誣蔑大法的話,我堅決不說。他們雖然沒能強製成我,但我的許多的表現卻給大法抹了黑。後來我由於受親情的干擾和對邪惡的妥協違心的寫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東西,直到9月3日我姐夫托關係為我做了取保候審,邪惡一夥又罰了我兩千元,我才獲釋。出來後與同修交流,明確了對自己的所為應發表聲明,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因此我在此聲明:99年我在縣政府工作期間所寫的,以及去年我在縣看守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東西全部作廢。我將堅定地走正自己修煉大法的路,不再給大法和師父抹黑。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3/55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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