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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巖

    在去年我很久沒有看書,常人的心很重,平時在做大法的事情的時候,不是站在法的基點上,而是憑著做事的心去做,沒有認識到學法的嚴肅性,被邪惡鑽了空子,在一次發宣傳品的時候,被惡人告發,我被邪惡綁架到了派出所。在邪惡來的時候我沒有定住,唯一的想法是跑,這是我認識的第一個失誤的地方,因為大法弟子是有神通的,我卻採取的常人的形式逃跑,歸根是自己沒有通過學法建立金剛不動的心,所以在邪惡迫害的時候走錯了。邪惡通宵審我,我拒絕一切審問,看從我嘴裡問不出甚麼,就把我帶上腳銬,雙手銬在暖氣片上,燙的很痛,然後他們還在說些侮辱大法的話,我在發正念,想走脫,但是由於自己的心不夠正,所以沒有能離開魔窟。第二天他們給我照相,我反抗不從,四個人把我打翻在地,照我的膝蓋踹,硬是架起我按住我的四肢,強迫照相。在照的時候,我的頭扭到一邊,心�媟Q底片不能成相,手印我也沒按,我的手機及隨身帶的幾百元錢被邪惡拿走了(後來聽說他們從我的單位要了5000元,沒有任何收條,還問我家人要3000元)。在中午被送進了看守所。

    進了看守所,由於膝蓋被踢傷,所以行走困難,就在送去的邪惡還沒走的時候,看守所的人把他們叫回來說是膝蓋的傷勢拒收,當時沒有認識到是走的機會反而被邪惡鑽了善良的空子,我說我不追究他們的責任,這是第二個錯誤,人為的放縱了邪惡。由於拒絕在看守所的單子上簽字,被他們銬住雙手高吊在門框上,我的雙腳必須踮著才能讓雙手不被手銬勒。由於是在通風處,我的衣服很單薄,一晚上沒睡,在吊了3個小時後,生理排泄的反應也有了,所以就給自己找了常人的理由,把希望寄托在同事身上,希望他能托人把我放出去(因為當時我的工作證件都在身上,而且我的同事和公安有一定的關係),就簽了字。這是我修行路上的恥辱,一個修煉的人不是靠自己的正念,而是寄托於常人,導致了邪惡進一步的迫害。大法是有威嚴的,所以在有人問我的時候我才給那些犯人講真相,儘量針對他們的水平解釋(很多犯人的文化很低)。我在裡面沒有受過犯人的打,但其他犯人之間的打是經常的,有些是扭曲人性的,被打的休克了的也有。在牢房裡,很多人剛進去是打掃廁所的,我想我是大法弟子,這不是我們做的事情,這個地方也不是我要呆的地方。牢頭是個殺人犯,他恐嚇我必須做,我正告他我到這裡是因為是國家對我們的不公平待遇,而不是我錯了,我不會做這些的,牢頭很生氣可也沒甚麼辦法。有一個搶劫犯人為了討好牢頭,平時對我有的時候說些髒話,在第四次聽到的時候我正告他,你很沒有禮貌,然後他再也沒罵過我。有一個犯人平時對大法不敬,念報紙的謊言文章,攻擊大法,我制止他,對他說如果不停止的話會有報應的,果然在後來的宣判中,與和他同樣罪責的人中他判的年數最多(他們家還花了7萬元走關係)。我在裡面一直等我的同事把我弄出去,後來過去半個月,還沒有動靜。一天作夢,夢到他和我在一個大廳裡,他問我為甚麼還不出去,門沒鎖,醒來後我恍然大悟,要靠自己出去,靠自己的正念。於是我開始絕食絕水,第八天,一個犯人對我伸大拇指,我說不是我偉大,是因為大法給我了勇氣,他告訴我他出去後也要學大法,放棄做壞事的念頭,我聽了非常感動。一個生命在這樣的環境下還能有向善的念頭,我為他的選擇而高興。第9天邪惡把我送到勞教所,告訴我判了三年勞教,我心�媟Q你們說的不算,我一定要堂堂正正走出去。果然檢查身體未通過,腎衰竭,拒收。邪惡沒有辦法又給送到拘留所。由於近10天10夜的水米未沾,我提醒自己一定不能死,我一定要走出去,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在第10天中午我就沒寫任何東西走出了魔窟。出去的當天中午我就能自己活動了,第三天就和從前差不多了。真的從自己的身上看到了大法的神奇。

    現在我通過學法認識到,儘管我沒有寫甚麼“悔過書”之類的東西,但是像簽字,手印等及一些自己認為圓滑的話其實都是自己修煉道路上的恥辱,現在我聲明我在高壓迫害中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我要認真學法,真正的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投入到拯救眾生的行動中去。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6/55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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