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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戢曉鑫 我18歲,2002年11月份,當地戶警到家抓媽媽(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沒找到媽媽,把我抓到派出所後,由於怕被拘留,當問我煉不煉時,違心地說“不煉了”,但心�堣@直相信大法,相信師父,可自從說“不煉”以後,我都不敢看師父了。現在特此聲明,我違心說的話全都作廢。今後加強學法,加倍彌補,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6/556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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