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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 胡俊芳

    法輪功在1999年7.20遭到迫害後,我和另兩位同修一同去北京上訪,我如實說了工作單位,被送回原單位。我由於學法不深,被迫向單位的(參與迫害的)領導交了大法的書籍,師父的講法錄音帶一套等,並在“保證書”上簽了名,還被迫寫了兩次“個人認識”,違心地寫了“不煉了”,和對大法不好的字句,使我痛悔不已,想起來就覺得心�堣ㄕw,愧對大法,愧對師父,覺得不符合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所為。我認識到了,這是在向邪惡妥協,並配合的邪惡的要求、命令、指使,尤其是在“個人認識”上寫的對大法不好的字句,我這樣做同舊勢力如出一轍,在自己修煉路上留下一個污點,於是決定發表嚴正聲明,聲明自己曾經犯下的錯誤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7/55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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