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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玉蘭 在2003年,我在看守所,在高壓下說了“不煉”,在派出所惡人逼我罵師父,2001年我在市看守所家人帶我寫了“保證”,我聲明這一切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自己的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7/557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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