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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孫賢芬

    由於我學法不深,沒有放下根本執著;特別是今年5月23日被抓,被關以來,因大腦受到嚴重刺激而失控近一個月日夜不得片刻安寧,精神極度緊張疲勞,又無法入睡,導致神思恍惚,而且反映出了高血壓、腎炎、腸炎等多種症狀,在主意識不清的情況下,說了對不起同修的話,違心地寫了“保證”。大法弟子謹遵師父的教誨,重德修心,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他們不顧個人安危出來證實法是為了救度被謊言欺騙的廣大眾生。我自己得法受益,修大法治好了我們到醫院都治不了的病,使我們思想境界昇華。而關鍵時刻我卻不能真正以法為是師,堅信大法,抑制邪惡的迫害,本著善念講清真象,慈悲救度一切眾生,感到對不起師父、大法、同修、自己的良心,也對不起應該瞭解真像被救度的人,真是慚愧萬分!因此我聲明,2002年8月5日公安局政保科有關人員在我校書記陪同下到我家做的筆錄,以及今年5月23日以來對我做的筆錄和我寫的“保證”,上面不符真善忍標準的言行一律作廢。今後我要努力學法,修好自己,做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8/55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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