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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振玉 為了證實大法我去北京和平上訪、到了北京惡警用電棍擊我的頭部、讓我光腳站在外邊。送回當地被拘留並罰款5000元、在壓力下寫了保證書。我學法不深違心地寫了保證後痛悔不已、對不起師父。特此嚴正聲明一切作廢、今後堅修大法心不動、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9/104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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