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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安桂青 我是2001年因在外邊煉法輪功,而無辜被非法拘留四個多月。開始在分局地下室被鎖著,屋吃屋拉五六天,後因為我不寫“保證書”,就給我轉到看守所。那�媄鰫膉F很多大法弟子,邪惡惡警根本不把大法弟子當人看,把我們30多人關在一個大破屋裡,睡覺打地攤,一個頭朝北,一個頭朝南,要不裝不下,屋裡還放了兩個大馬桶,屋吃、屋拉、屋尿。下雨屋裡還漏,蒼蠅蚊子多的是,可想而知,根本沒法呆,惡警兩天才開一次門放風。如果不是修大法的根本受不了這樣的迫害。我都快70歲的人了,我做錯了甚麼,我就因為修煉法輪大法,祛病健身,惡警們就這樣迫害我,讓我們超負荷勞動,白天讓我剝豆,給我們定任務,白天剝不完晚上還得剝,有時剝到半夜,我的手指蓋都剝掉了還不讓我休息,還有一次我倒馬桶慢了,惡警就讓犯人打我,打得我頭昏腦脹。在這樣長期折磨下,我的身體已經搞垮了,我的高血壓達到了240,心臟也不好了,昏迷的我起不來。惡警把法醫給我找來了,可能法醫知道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他就跟所長說,她血壓這麼高,一旦出問題,搶救都來不及。所長說讓她寫“保證”,我說不會寫,所長就找了一份讓我抄,我就抄了幾句,他可能知道我不是真心寫的,所以還是不放我。後因他們整夜整夜不讓我睡覺,血壓還在升,根本起不來了,他們害怕了,這樣罰了我5000元錢,才把我放回家了。回家後我照樣學法煉功,身體很快恢復了健康。我又一次感到慈悲的師父和大法的威力,法輪大法和師父又給了第二次生命。通過不斷地學法和親身的體會,我越想我以前在看守所寫的“保證書”越不對,雖然不是自己真心寫的,可是也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了,所以我現在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寫的“保證”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3/561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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