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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學彬 我於2001年3月進京證實大法,由於心性沒有達到標準,給邪惡以可乘之機。同年3月16日被邪惡勢力非法關押於看守所。在看守所的三個月時間�堙A在人情與執著心的帶動下,默認了邪惡舊勢力的安排,被非法勞教二年。於2001年6月13日送到勞教所調遣處繼續迫害。同年7月14日轉送到勞教所直屬大隊強迫接受邪惡的洗腦。當時由於自身正念不足,覺得沒有能力再承受下去了,在貪求安逸等心理的作用下,隨和邪惡,違心地寫下了“保證書”、“決裂書”、“認罪認錯”、“揭批”等作為大法弟子絕對不能寫的材料。在這之後的一段時間�堙A我完全處在一種悲觀失望、無所事事的狀態下,消磨時光,認為自己徹底完了。後來在精進的同修帶動下,思想開始轉變了。由於有執著,在勞教所內一直沒有發表聲明。從勞教所出來以後,通過一段時間的學法和交流,使我認識到自己以前的行為是被邪惡舊勢力操控的,愧對師父,不配做大法弟子。在此嚴正聲明:在勞教所內所寫的一切有損於大法和師父名譽的“材料”全部作廢。以後我要加倍努力,跟上正法進程,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做的事情。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3/561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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