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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榮芹 家委會為執行所謂“上級命令”,威逼我的家屬,如不寫“保證”,就要送我去勞教或送“洗腦班”、罰款等。家屬在我不知道的時候,替我寫了“保證書”。我特此聲明:家屬替我寫的“保證書”作廢。我決不承認。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4/561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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