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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曉盛 我今年21歲。於2003年5月18日晚被新市區公安分局非法抓走,於20日被送往610洗腦班。在洗腦班所說、所寫一切全部作廢。我想既然被抓進去,也一定是自己有漏,所以我要更加珍惜剩下的時間,多學法、多看書,做好師父要我們做的三件事,將功補過,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特此聲明!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6/562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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