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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維芳 在當地派出所和村支部邪惡的高壓下,違心做出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到底,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8/564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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