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德英

    我在2001年12月28日晚10點多鐘,被當地惡警非法綁架,並被非法勞教18個月。一到勞教所,就被馬上隔離,不准接觸任何人,不准說話,接著就被強化洗腦,每天晚上最早也得10點才能讓休息,有時到11∼12點鐘,有時1∼2點鐘,每天都得勞動17∼18個小時。因為在平時學法不精進,對法認識得不深、懷著一顆怕心被邪惡鑽了空子。離開了師父的法就像斷線的風箏一樣,不知如何做對,而且我還做了一件最不該大法弟子做的事,替邪惡助紂為虐,幫邪惡給100來個人洗腦,說了很多不該說的話,真是有愧師父,辜負了師父對我的慈悲救度。感謝師父再給我一次重新做好的機會,出來後,在師父及同修的幫助下,我沒有繼續誤入歧途。蒙師父洪恩,從此後弟子一定聽師父的話,按“真、善、忍”做事,加倍彌補自己的過失,挽回負面影響,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現在我嚴正聲明,所有在當地派出所所寫的“保證”、所有在勞教所寫的“五書”及所作所為一律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9/56481.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