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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順梅 2000年因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關押在當地看守所幾個月,在看守所放出來時,由於自己心中的執著,被邪惡鑽了空子,提審的公安惡警叫別人代寫的一份材料,有損大法名譽,自己沒有抵制。現在嚴正聲明,以前在壓力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以後決心堅修大法,走正自己的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9/564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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