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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苓業 本人胡苓業於99年7月至九月期間,由於學法不深,在平陰縣教委井xx、孟xx及原四中校長魏xx等人的非法審問、威逼利誘下,違心地寫了一些違背大法弟子心性標準的東西,對此我深感內疚。今嚴正聲明:期間所寫一切全部作廢。我將在今後修煉的道路上堅定實修、加倍彌補,挽回自己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70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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