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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俠 我於2000年11月7日晚,因做大法資料被市“610”及派出所非法抓捕並在拘留證及訊問筆錄上以及釋放拘留上簽了名。關押期間,我寫了一份“保證脫離”。在文字上與邪惡做文章。我現在嚴正聲明:1、我所有簽名全部作廢。2、所有的簽名“保證”全部徹底作廢。3、判決書寫因有心臟病院外執行二年我所簽的字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30/565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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