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潘偉立
本人鄭重聲明,我以前所做、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30/10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