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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石秀珍 我由於學法不深,對法理悟性差,正念不足,配合邪惡,在派出所寫了“保證”。2002年同修發真相材料時,被惡警抓捕抄家時,我在惡警的“材料”上簽了字,這些都是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廢。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做好三件事,早日隨師父回家。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30/565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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