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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玉芬 我1997年有幸得法,身心受益。1999年7.20後,我兩次進京上訪,向政府討公道,在天安門廣場被抓,先後兩次被非法拘留,最後被送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裡,由於自己學法不深,被邪悟者說服了,自己也隨著她們背離了師父,背離了大法,做了一些不該做的事情。回家後,通過功友的幫助,自己又重新學了師父的大量講法和經文,使我幡然醒悟,真是後悔莫及。在這裡,我嚴正聲明:在勞教所裡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現在起,我要堅定修煉,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兌現自己神聖的誓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31/565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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