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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洪順、齊雪玲 我們是1998年開始學法的,99年的一天晚上8點左右,我和妻子從外面回來,剛一進門就被幾個便衣綁架。在牢房裡惡警指使罪犯每天打我,一直打的我堅持不住了,寫了“保證書、決裂書”,非法關押了我們20天,勒索現金1500元後釋放。2000年1月我妻子因貼“法輪大法好”的標語被送到勞教所非法勞教1年,在勞教所裡高壓洗腦,自己在神智不清的情況下做了許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現嚴正聲明:我們在看守所和勞教所裡所說、所做、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566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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